信件编号: | 20250514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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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来信标题: | 公租房养宠物 |
来信时间: | 2025/05/14 10:55 |
来信内容: |
中央城公租房2栋*603租户,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六条第6项公租房内严禁饲养家禽和宠物,几乎每天半夜其饲养的宠物狗在室内跑来跑去,昨晚凌晨3点左右还在室内奔跑及吼叫,半年来已多次与合同甲方沟通未果,已严重扰民,造成居民长期睡眠不足。望有关单位尽快解决。直接回复勿电联,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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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单位: | 金寨县国控集团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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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: | 2025/05/16 15:01 | ||||||||||
回复内容: |
尊敬的来信人:
您好!来信收悉。针对您反映的“2栋603户疑似存在违规养犬”问题,我司高度重视,于2025年5月14日安排工作人员与物业人员共同入户查看。经现场核查,未发现2栋603户有养犬迹象(室内未留存狗笼、狗粮、牵引绳等用具),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暂无法进一步沟通,若有新情况,请随时致电7358809,或拨打城市管理局电话5188388反馈,感谢您对公租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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